自审人员相关制度 1)基本原则 1、新京葡萄官方网站公司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2、新京葡萄官方网站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产品内容自审工作,且承担该工作的工作人员须取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 3、现在新京葡萄官方网站公司已有3名获得自审人员岗位资格(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工作人员,其中一人需为企业负责经营工作的主要领导(公司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者),该领导为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4、企业自审必须由2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复核签字。 2)目的 本规定用于规范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的企业自审工作,明确本企业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3)组织架构 明确建立自审部门,岗位设置具体人员配备(有至少3名负责内容审核工作的责任人)。 4)审查人员职责 1、应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 2、能独立表达审核意见; 3、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终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江苏省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市场处报告; 4、负责保管审查记录; 5、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文化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6、每年应至少参加1次由文化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7、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5)审查流程 1、对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进行初步的筛查; 2、自审人员在产品公测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3、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技术企业或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 4、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应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申请行政指导; 5、对复查仍有问题的,应按照上述第2-4项规定的内容重新进行审核; 6、在产品公测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家长监护工程等内容,合格后方可公测; 7、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8、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粤ICP备2022046813号公司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331号266房自编A257室(仅限办公)